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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加法治护航民企 “警企面对面”民营企业清廉合规建设槐荫恳谈会

发布时间:2023-09-16 08:40:0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数:0
 

 

 

  为畅通公安机关与民营企业沟通协调渠道、共建协作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清廉合规建设,营造诚信廉洁文化氛围,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14日下午,由山东省工商联、山东省公安厅主办,槐荫区工商联、槐荫公安分局共同承办的“警企面对面”民营企业清廉合规建设槐荫恳谈会在槐荫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

 

  恳谈会由山东省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杨青山主持。他表示,本次恳谈会旨在推动市区工商联积极落实省工商联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本级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市区公安机关、工商联系统职能优势,积极搭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平台,形成部门间“沟通顺畅、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上,槐荫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永杰就如何更好服务辖区商会与民营企业首先发言。他表示,槐荫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警企恳谈会,了解企业所需所盼。通过此次恳谈会,槐荫公安分局将广泛听取各商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一系列警企合作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槐荫公安对辖区企业的服务质量。

 

  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纪东明随后发言。他表示,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公安经侦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次恳谈会活动有助于进一步畅通警商、警企沟通的渠道,深化合作,拉近共谋发展的距离。同时,济南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界商会、民营企业的合作交流,共同探索拓宽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共建协作机制,推出前瞻更强、见效更快、成效更好的服务新措施,不断提升为民、为企服务水平。

 

会议期间,山东省浙江商会、山东省温州商会、山东省天津商会、山东省山西商会、山东省地标协会、山东省南充商会、山东省惠安商会等有关商会、企业负责同志围绕企业清廉合规建设、与辖区公安机关机制建设及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商会代表对健全简化办事流程、加大失信行为纠正、推动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同省、市、区各级公安部门与会负责同志共同探讨了落实措施等。

 

在鲁温商党工委副书记、山东省温州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陈一锋在发言中,围绕坚持高站位谋划,构建法治会企建设新格局;强化党建引领,培育守法合规新温商;建强服务平台,激发守法合规新活力三个方面分享了商会加强会员企业清廉合规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对于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机制建设,他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共建共商联络机制。建议持续深化工商联、商协会和民营企业与辖区公安机构的警商、警企协作力度,建立共建共商、共治共护的联络机制,通过开展警企恳谈会、特色党建共建等活动,加强互访交流及普法宣贯合作。二是建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直通直连护企协作机制。商会与辖区公安机关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简化程序、直通直连,诚邀各级公安厅局领导经常带机关人员进一步走进商会,“面对面”了解企业涉法问题和权益维护诉求,“点对点”把脉施策为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建议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涉企涉法问题。建议辖区公安机关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排查纠正有关不规范执法行为,防止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冻结账户资金等问题发生,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源头腐败案件的有效预防工作力度,加大对有关民营企业家失信行为纠正后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具体宣传指导,促进企业合规合法经营。

 

  交流发言结束后,济南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振宇指出,推动民营企业合规,目的是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合规要依法,也要有温度。建议相关部门通过普法宣传、法治体检等方式帮助企业预防犯罪,依法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此外,商会也要认真履行职能,推动会员自律、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徐艳丽同志最后作总结发言。她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亲企、助企、安企,创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安敢为”服务保障“企业敢干”,推动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向民营企业、个体商户覆盖延伸,当好护企安商的坚强后盾,落实服务举措,营造利企惠企的服务环境,践行公安主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企业尊重和支持。

 

  会上,山东省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杨青山指出建设清廉民企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更是促进“两个健康”、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意。我会将不断推进清廉民企规范化体系建设,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构建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通过清廉建设、合规经营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实现做大做强。

 

  据悉,本次恳谈会将推动所属商会、企业,积极参与公安派出所与街道 (乡镇) 商会联建联动机制建设,助力基层建立民营企业周边秩序动态整治制度、规范投诉移送制度、常态联络联系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为全面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夯实基础。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三支队四级高级警长刘秀子,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秘书处处长李士刚,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杨勇,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秘书处秘书科副科长徐强,槐荫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张龙,槐荫公安分局振兴街派出所所长杨文超;槐荫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党培杰,山东省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综合部主任李根、维权部副主任孟珊珊、调解部副主任李昕阳、政策宣传部副主任程浩然等领导出席会议。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